深圳破获7800万元特大走私黄金案 主犯境外有金店,走私前科反侦查意识强!!
【深圳破获7800万元特大走私黄金案】4月14日消息,深圳海关缉私局近期破获一起案值7800万元的空港旅检渠道黄金走私案,摧毁了一个从国内采购到境外销售的全链条犯罪网络,11名嫌疑人落网后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5年10月11日,一场横跨广州、深圳两地的抓捕行动悄然展开。8个行动组、65名警力同步出击,当手铐落在黄某、方某等人手腕上时,这个盘踞已久的走私黄金团伙才意识到——他们精心编织的犯罪链条,已经彻底断了。这一切,要从几个月前三个“可疑旅客”说起。2025年3月,深圳宝安机场海关正在对一趟出境航班进行例行行李查验。三名旅客楼某、李某等人的行李引起了关员的注意——在他们随身和托运行李中,海关人员发现了大量手镯、戒指等黄金饰品,清点下来竟有近400件,总重达2.8千克。“这么多黄金饰品,远超个人合理自用范围。”海关人员当即对三人进行询问。然而,面对质问,三人的回答前后矛盾、漏洞百出,明显在刻意隐瞒什么。经验丰富的关员判断,这绝不是普通的“忘记申报”,背后很可能隐藏着更深的秘密。线索随即被移交至深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
缉私警察介入后,通过对夹藏黄金的种类、数量以及刻意分散藏匿的行为进行研判分析,一致认为这并非偶发行为,背后极有可能是一个有组织的走私犯罪网络在运作。深圳海关缉私局随即成立专案组,一场长达半年的深挖就此展开。
经过数月的缜密侦查,2025年8月,专案组成功锁定了一个盘踞在广州的走私黄金出境团伙。这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全链条犯罪网络。据查,以黄某、方某为首的货主团伙,先是安排人员在深圳多家珠宝公司大量采购黄金及其制品,然后通过快递方式发往广州彭某控制的货代物流公司。在广州,彭某团伙负责拆箱分装、化整为零,将大批黄金拆分后交给招募来的“水客”,由他们通过国际航班以行李夹藏的方式“人肉”携带出境。最终,这些黄金制品流向了黄某在境外开设的金店,完成销售牟利。
办案民警、机场缉私分局侦查一大队民警杨特告诉记者,走私分子之所以选择这条犯罪路径,与境内外市场差异密切相关:“国内黄金原料价格低,同时国内黄金首饰制作工艺精湛、款式新颖,在境外市场很受欢迎,转手利润相当可观。”更值得警惕的是,主犯黄某绝非初犯。此人曾有走私犯罪前科,对海关监管规则十分熟悉,反侦查意识极强。他在境外虽持有国内某黄金品牌授权店,能以低于市场价在国内采购和加工黄金,却不具备合法出口资质,遂铤而走险,通过“自买自卖”、跨境走私的方式牟取暴利。
在全面查清犯罪事实、摸清团伙架构之后,深圳海关缉私局果断出手。2025年10月11日,该局统筹调配65名警力,分成8个行动组,采取多点同步、统一收网的方案,分别在广州、深圳等地同步开展抓捕查缉。行动一气呵成,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无一漏网。至此,这个涵盖国内采购、揽货通关、境外销售全流程的走私犯罪网络被彻底摧毁。经查证,该团伙涉嫌走私的黄金及其制品总计130千克,案值高达7800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从三名携带可疑行李的旅客入手,到打掉整个犯罪链条,深圳海关缉私局实现了对货源组织、中转归集、包装藏匿、人员招募、航空通关、境外交付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
事实上,此次7800万元黄金走私案的成功侦破,只是深圳海关长期高压打击走私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深圳海关屡破大案要案。2016年6月,深圳湾海关在深圳湾口岸查获12名出境旅客藏匿走私黄金金条76千克,价值2100万元。这些旅客将金条藏在裤子、裙子内衬的特制口袋夹层中,人均藏匿6到7块,其中一名旅客向海关承认,黄金是替人携带出境,每千克仅收取80元“带工费”。2023年12月,深圳海关所属文锦渡海关在进口货运渠道查获藏匿走私黄金30千克,案值约1400万元。关员在对一辆进境空车开展机检查验时,发现车头处机检图像异常,最终在车辆发动机上方的一处改装暗格中查获了30块足金金条。
同年10月,皇岗海关在客运车辆进境渠道查获足金金条72块,重达72.00157千克,初估价值约4000万元。走私分子将金条藏匿在车辆后轮传动轴内的改装暗格中,手段极其隐蔽。
2021年,深圳海关缉私局还捣毁了一个涉嫌通过伪报品名走私贵金属出境的犯罪网络,现场查获涉嫌走私的铂金58.04千克,市场价值1435万元。据统计,2024年全年,全国海关共立案侦办走私等违法犯罪案件5719起,其中涉税走私犯罪案件3687起,案值905.6亿元。深圳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始终是打击走私的主战场之一。
黄金是国家重要战略储备资源,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许可,严禁非法携带、运输、邮寄黄金及黄金制品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依法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缉私警察特别提醒,无论是团伙组织者、货源采购者、货运代理人员,还是受利诱参与带货的普通“水客”,均构成共同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金虽贵,国法更严。这起案件的告破,不仅摧毁了一个庞大的走私网络,更给所有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无论走私手法多么隐蔽、链条多么复杂,终究逃不过海关缉私部门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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